问题 |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二中附校学区范围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二中附校(小学部) 地址:上海市桐柏路108号 电话:62450787-8018 交通:公交858、63、44、94、837等 性质:公办 招生范围(对口居委): 桂巷新村2-82号,曹杨三村95-100号、102-128号、206-232号、234-281号、284-286号、289-293号,曹杨三村305-347号,曹杨四村197-201号、250-255号、261-264号、266号、285-289号、290-293号,枣阳路185弄(香山苑),杏山路555号,梅川路141弄、43弄,杨柳青路408号(西部秀苑),桂巷路57、63、69号,曹杨三村301—304,怒江路600弄、601弄、651弄、怒江路636弄1、2号,梅川路278弄、255弄,怒江路658弄,梅岭北路1001弄,杨柳青路735弄,枣阳路297弄(金阳怡景),长风二村1-3号、11-48号、50-59号、60-71号。 学校简介 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是由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曹杨二中承办的一所优质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秉承“阳光育人 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围绕“人文求善 科学求真 快乐学习 阳光成长”的育人目标,依托曹杨二中教育集团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小初高”拔尖人才连续贯通培养模式,打造一批彰显“一贯制”优势的创新课程。学校始终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以促进优质均衡为目标,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需求,为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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