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放前祖屋属于宅基地吗 |
释义 | 《土地管理法》没有提及对解放前的房子确权问题。如果属于在该处住宅一直居住至今的,可以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并由乡级人民政府确认后,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确认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一、老宅基地没证了怎么办 老宅基地若没有发给的证件以证明当事人对其具有权利的,可以向村集体提交申请进行补办。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相关事项,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批准;土地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后,予以颁发相应证件。 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谁去审核批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村民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首先由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并且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村镇政府。乡镇政府严格依据村庄规划及有关规定,到场审查合格后进行审批。最后,经过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村委会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告。 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传统意义上的住宅用地,有两层意义: 1、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空闲宅基地。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 三、农村老房子的确权怎么进行 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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