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写明份额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去分割 |
释义 | 对于房产证上写明了份额的房子,离婚时夫妻双方按照房产证所写的份额进行分配即可。 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优先适用的是约定财产制而不是法定财产制;而房产证上对于房屋份额的记载,应视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别约定。 所以分割房产时应当先按照房产证上写明的份额进行分割。 一、一方婚前全额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房子所有权归谁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婚后取得的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二、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归谁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写自己子女名字,房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写对方或双方的名字,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双方父母出资,写一方名字,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写双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不是共同财产。男方婚前全款购房,即使婚后办理房产证,也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该男子在婚姻中惩罚了该财产,并添加了该女子的名字。本质上,这是婚姻中的财产赠与,并完成了登记手续。这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没有约定份额的,离婚时一般等额分割。离婚时,女人可以把房子分成一半。如果双方同意财产所有权的份额,如99%的女性和1%的男性,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图,双方应按照约定的份额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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