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灭火器有效期几年 |
释义 | 不同种类的灭火器,有效期不一样,详情如下: 1、干粉灭火器有效期是10年; 2、二氧化碳灭火器有效期是12年; 3、水基型灭火器有效期是6年; 4、另外,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后每满2年送修,而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后每满1年送修。 选择灭火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干粉、卤代烷等灭火器; 2、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等,扑救水溶性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3、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4、扑救带电设备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 5、扑救A、B、C、类和带电设备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灭火器; 6、扑救D类火灾应选用专用干粉灭火器。 综上所述,灭火器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灭火器内放置化学物品,用以救灭火灾。灭火器是常见的消防器材之一,存放在公众场所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不同种类的灭火器内装填的成分不一样,是专为不同的火灾起因而设。使用时必须注意以免产生反效果及引起危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七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查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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