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南站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窗口,在北京南站售票大厅90号窗口,90号窗口即为北京南站公安制证窗口。 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明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具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信。 2.持学生证的旅客,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信。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持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信。 4.外籍旅客持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证明信。 5.港澳台旅客持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 6.凭其他有效证件购买车票的旅客持发证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7.在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通过查询人口信息系统或经审查确认身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