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法院判决怎样申诉 |
释义 | 一、不服法院判决怎样申诉 1、不服法院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二审判决的,则自判决送达之日即生效。如果对判决不服,则可以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申诉有次数限制吗 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将不会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也将不会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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