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农业设施用地建厂房算违建吗 1、农业设施用地建厂房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不属于违建。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和农业附属设施用房不属于违建,多但是用于个人利益,改变用途的属于违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农村土地建厂房流程有哪些 农村土地建厂房流程如下: 1、首先申请人应该是农村户口,且没有宅基地; 2、其次先向村委会申请,经村里同意后确定初步选址意见,要符合村镇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再次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经县国土部门同意后,报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5、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6、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7、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8、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