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宅楼一楼是车库有房产证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楼车库是地面车库,是没有产权的,产权归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和绿地一样,一楼车库是公共的一部分。小区车位分类及产权归属1、地面停车位。地面上的车位是比较常见的,很多街道上都有这样的停车位,地面停车位大多是以敞开式存在的,车位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归业主共同且免费使用,地面停车位通过在地面的地上划出车位而规范停车形成的车位。业主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就拥有了小区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小区土地的使用权是归业主所有的,所以地面停车位也是属于业主的,开发商或者物业无权处置。2、地下车位。地下车位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没有计入业主公摊面积之内的,这样的车位产权是属于开发商所有的,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车位,但只能给本小区的业主使用。但是,这种地下车位的产权要在购房合同中体现,进行说明,如果不做说明,则自动归属全体业主。还有一种是计入公摊面积之内的车位,这样的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开发商无权出售。这样的地下停车位需要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出租给业主使用,所获费用扣除管理成本后划入小区维修基金。3、人防车位。除了地面停车位和地下车位之外,还有一种车位是属于人防车位,人防车位所占用的面积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的范围,有着其特殊性,所以它的产权具有模糊性,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人防车位大多数是由开发商管理,出租或出售给业主使用,费用上交人防工程部,另外的人防车位的产权归投入者所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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