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流动人口居住证明问题 |
释义 | 流动人口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即可。 一、办居民暂住证的注意事项 居民暂住证的办理需要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开具回执。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 二、暂住证应该在什么部门办理 暂住证应该在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申请人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开具回执。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 三、如何办理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的方式如下: 1、办理居住证人员属务工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需携带以下材料: (1)出具本人居氏身份原件、复印件; (2)交1寸免冠彩照或黑白照片1张; (3)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4)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比如住单位内部的,出具单位住房证明;租房的,出具租房合同、房主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自购房屋的,出具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暂无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5)就业证明,出具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障管理中心的社会综合保险证明; 2、属人才引进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需携带以下材料: (1)出具本人居氏身份原件、复印件; (2)交1寸免冠彩照或黑白照片1张; (3)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4)固定居住处所证明; (5)出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6)出具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7)出具中高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证明原件,复印件; (8)出具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本市落户的人员的学位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9)出具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急需、短缺的技师,公务员,管理人员或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提供市级相关部门公告招录通知,职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办理居住证必须本人前往办理,办理居住证需年满16周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