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得了癌症,如果没有因此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会失去抚养权。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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