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诊所需要什么证件才能营业 诊所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营业 1、开诊所需要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等条件。 二、诊所证照都有什么要求 1.必须是执业医师; 2.具有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 3.如果是单一项目的诊所必须具有40平方米以上(或相当于40平方米)的诊室; 4.具有本地户口。 三、申请开业行医种类 1、社会闲散人员中持有中、西医士、助产士以上技术资历证明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2、全民或集体所有制单位退休、离休、退职的中、西医师、医士、助产士。 3、中医学徙出师,自学中医成才,或对治疗某种疾病确有一技之长,能独立应诊或在民间行医多年,经县以上(含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者。 4、全民所有制单位经批准停薪留职的中、西医师、医士、助产士。 5、社会闲散和经批准停薪留职的放射、检验、药剂、理疗等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联合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护士除可参加联合医疗卫生机构的护理工作外,还可应聘从事专护工作。 6、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 凡申请个体开业行医或举办(参加)联合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须持正式户口证明,并且持有足以证明其实际经历的开业执照或离退休证件或学历资历证明,到所在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申请开业手续。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