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会人士申请入党的方法步骤为: 1、向所在的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党组织(选其中之一即可)递交入党申请书,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确立为积极分子,并确立二名党员作培养联系人,进行重点培养,参加党课学习,按时交纳思想汇报; 2、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支委会(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后确立为发展对象; 3、政审后,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开接收大会,上级党委审批,入党宣誓成为一名预备党员。经过一年的考察,可转为正式党员。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