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如果要提请行政诉讼的,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并且需要依法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