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如您所述的情况,处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一方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如果一方配偶如不涉及军人则不触犯刑法,但是仍然存在着不容小觑的法律风险。从道德层面上讲,已婚人士与第三人越过正常社会交往的红线,发生不正当关系有违我国传承千年的优良风俗,有悖社会伦常,会给一个原本健康幸福的家庭带来不可磨灭的沉重打击,且该视频会给对方配偶带来不可估量的精神上的损害。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女方的现配偶留存了这份录像,以此作为女方出轨的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配偶可作为无过错方要求其给予损害赔偿,虽然法律没有将出轨规定为重大过错,但是也通过兜底条款加以规范。且如果女方与第三者保持了不正当的同居关系,双方在结束关系时也难免产生金钱纠葛,综上所述,婚内出轨无论对哪一方而言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万望三思而后行。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308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310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