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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面对征收方,保持淡定从容姿态,恰当的沟通与接触
释义
    很多被征收人,一听说要征地拆迁,潜意识就认为征收方给的标准不高,补偿不合理。征收方代表来宣传、沟通相关事宜时,有的被征收人不配合、不理会,抱有抵触情绪。
    试问这是想处理好一件事情应有的态度吗?拆迁有一系列法定流程,征收方要遵守,被征收人也要遵守。如果连初级阶段的入户调查也不让工作人员进行,带着这样的态度去跟征收方谈补偿事宜一定是谈不好的。
    面对征收方,要保持淡定从容的姿态,有理有据地去和征收方谈,更能占据谈判的主动。
    一、跟有决定权的人谈判
    与对方谈判有意义的前提是双方对谈判结果都有执行权,也就是要确定和你谈判的是能说了算的人。否则你可能费了大量的口舌和精力跟对方谈了半天,最后他来了句:这个我说了也不算、这个超出我决定的权限了,必须回去请示领导,此时你就会很崩溃。所以,在谈判之前,大家就要确认一下,跟自己谈判的人是不是有决定权和执行权,以免对方在关键时刻以没有权限为借口来推脱,浪费您宝贵的维权时间。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会根据情况主动提出与项目动迁工作的负责人、领导来直接谈,这是富有智慧的做法。
    1、合理报价,不漫天要价
    给自己定一个心理预期价是谈判前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也是大家比较犹豫和不容易确定的。如果要求过高,脱离了实际,可能会导致直接谈崩;要求过低,又担心吃亏。所以报价不宜过高,也不宜过低,可以稍微高于自己的心理预期,但是也不要高到让拆迁方觉得太离谱。给大家建议的参考标准是:首先,可以和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对比,因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其次,要考虑自己之后的生活质量和居住条件,以不降低且略有提升为标准。无论如何,指望着拆迁暴富都是不值得提倡的心态,也往往无法实现。
    2、找出征收方的违法点,以备灵活运用
    征收方在拆迁整个过程中的违法点经常是很多的,如主体不符、征收决定作出不合法、评估程序违法等。这时你指出它的违法点,往往可以提高谈判的筹码。因为拆迁方会惧怕一旦在某起涉及项目的行政诉讼中败诉,整个拆迁项目的进度将会受到影响,他们就会遭受极大的损失。所以谈判时抓住对方的破绽和弱点,对最终获得一个满意的谈判结果也能起到重要作用。当然,这就需要被征收人对590号令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具有相当程度的基础和了解了。两眼一摸黑式的谈判,信息和知识储备都不对等,那么被征收人吃亏几乎是难以扭转的。
    二、早签协议给“奖励”,拆迁奖励金的陷阱该如何避免?
    征收奖励方式是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制定。但我们要注意的是,征收奖励的本意是鼓励征收双方顺利签订协议,拆迁工作合法进行,所以,奖励金额并不会很多,而且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在特定时间之前完成搬迁。大家注意奖励的前提基础必须是合理的补偿。当我们遇到征地拆迁,征收方大方的给出奖励时,一定不要心急,先看看补偿标准是否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时周围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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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5:4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