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什么的权利 |
释义 | 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物质帮助权的具体表现是: 1、老年人的物质帮助权; 2、患疾病公民的物质帮助权; 3、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的物质帮助权,主要指残疾人的物质帮助权。 物质帮助权和社会保障权的区别: 1、权利所指的内容不一样。社会保障权就是一个社会公民应该享受的法定的社会保障比如医保,社保,低保等相应权利。物质帮助权就是指公民遇到困难时有接纳社会或者别人别人给与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2、权利客体不同。物质帮助权仅限于物,社会保障权既包括物,又包括行为; 3、权利内容不同。物质帮助权仅限于物质上的保障,社会保障权既有物质保障,又有社会服务; 4、帮扶程度不同。物质帮助权起次要、辅助作用的帮助,社会保障权高于“帮助”的“保障”。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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