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控方证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由控方提供的证人。控方会提供证人来证明被告行为的犯罪事实。然而,控方证人的证言并不总是真实可靠的,有时会出现矛盾和不一致的情况。这时,辩方可以利用控方证人的证言来破解控方的指控。 首先,辩方可以利用控方证人的证言来寻找证言的矛盾之处。如果有证人在不同的场合作证,其证言不一致,那么这说明其证言不可靠。此时,辩方可以在法庭上质疑该证人的证言。 其次,辩方可以寻找证人证言中的漏洞。控方证人在证言中可能会遗漏某些重要的细节或者说出一些不合理的话。辩方可以利用这些漏洞和不合理之处来置疑控方证人的证言。 最后,辩方可以利用其他证据来矛盾控方证人的证言。例如,辩方可以利用物证或者其他证人的证言来矛盾控方证人的证言。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刑事案件中的证人,应当按照真实情况如实作证。证人应当依法出庭作证,不得拒绝作证或者作伪证。 第七十二条 制作证据物品鉴定书的鉴定人,应当按照真实情况如实鉴定。 第七十四条 证据应当是真实、合法、有关案件事实的。 第一百五十二条 法庭调查结束后,辩护人可以对证人的证言提出质疑,并对鉴定人的鉴定意见提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