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戴着脚镣手铐的犯人是重刑犯吗 |
释义 | 不一定是。根据相关规定,看守所使用的械具为手铐、脚镣、警绳。脚镣手铐一般是为了防止犯人逃跑用的,不是只有重刑犯才需要戴脚镣手铐。 一、非法买卖警用器材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达到以下标准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才能立案:(一)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的;(二)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三)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计一百件以上的;(四)警棍五十根以上的等。 二、监狱人民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 《监狱人民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如下:1、 警械包括:手铐、脚镣、警棍、警哨、警绳、警戒带、多功能腰带、强光手电、应急灯、警用手壶、便携式无线报警器等;2、武器包括:手枪、冲锋枪、自动步枪、狙击步枪、班用机枪、子弹等;3、防暴防护器材包括:防暴枪、网枪、手掷催泪弹、盾牌、防火服、防弹头盔、防暴头盔、防弹背心、防刺背心、自卫喷雾器、防割手套、防沾染隔离服、急救包等。 三、警察使用手铐的规定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看守所使用的械具为手铐、脚镣、警绳。 警绳只能在追捕人犯或者对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时候使用。使用手铐、脚镣的时间,除死刑犯外,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须经主管公安局、处长批准。 人犯在戴手铐、脚镣期间,看守干警应当加强教育,在危险行为清除时,应当立即解除。手铐、脚镣的制式规格和使用程序必须严格遵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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