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要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要约的表现形式有: 1、采取书面、口头等形式对特定人作出; 2、内容具体确定; 3、表明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 4、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要约是不是单方法律行为 要约不是单方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只要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对方承诺之前,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撤销要约的时间问题有什么 撤销要约的时间问题有:要约撤销是使有效要约无效的重要单方面法律行为。一旦要约被撤销,有效要约将无效,要约人将不再受要约内容的约束。 与要约撤销不同,要约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后,其通知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受要约人。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为受要约人所知;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到达受要约人。 也就是说,要约撤销通知到达受要约人时,应该是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承诺之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能撤销: 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 三、要约的概念与成立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成立的条件如下: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 3、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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