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领证在民政局领,具体领证方法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领证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