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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团和公司的区别
释义
    1、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由法定人数的股东构成,股东以预约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所有资产对债务负责的企业法人。
    2、企业集团是以资本为主要联系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的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子公司.子公司.出资公司和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构成的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没有企业法人资格。其具体表现为:
    (1)集团发挥集团优势,创造更大的生产力,实现规模经济形成的经济联合体,集团成员单位在两个以上。
    (2)集团成员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独立行使权利,独立承担义务和责任。集团的核心部门必须是经济实体。集团等成员单位不对其中一个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负责,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
    (3)集团管理机构或集团总公司(母公司)根据所有权持有或协议约定,统一管理集团成员公司的经营活动,协调,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效益。这种管理和协调本质上属于经济活动。集团成员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经营管理的独立性,但不影响成员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4)集团本身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不能作为具体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以集团名义进行的具体民事活动.经济活动,其权利义务的最终承担者是集团总公司(母公司)或成员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按此规定,分公司具有以下特点:1、是公司的分支机构;2、具有营业资格;3、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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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8: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