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填表需真实填写,父母信息须与身份证、户口本一致,20天内办理,需带身份证、户口本、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父母亲自办理或委托书代办。 法律分析 出生证明只有母亲信息,可以上到父亲那里。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地址一致。 2、在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出生证明信息的转移手续? 办理出生证明信息的转移手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母亲可以联系当地的出生登记机构,了解相关要求和所需材料。通常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亲的身份证明等。其次,母亲需要填写转移申请表格,并在申请表上注明转移的目的和接收人信息,即父亲的个人资料。接着,母亲需要将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一并递交给出生登记机构进行审核和办理。最后,出生登记机构会对申请进行核实,并在审核通过后将出生证明上的信息转移到父亲的名下。整个手续办理的时间会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而有所差异,通常需要一定的办理周期。办理完成后,父亲即可获得出生证明上的相关信息。 结语 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然后根据以下要求填写表格办理出生证明:确保填写所有项目,婴儿父母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地址一致。办理时需携带婴儿父母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并附带出院通知单。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证件。办理完成后,父亲即可获得出生证明上的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