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父母欠债的子女房产不会被抵债,我国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那么债权人不能要求将子女房产用于折抵父母的债务。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由法院执行该房子用于偿还债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