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也即三种专利类型。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十五年。 法律客观: 《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