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名后结婚证怎么改 |
释义 | 改名字后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同时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 一、结婚证丢了可不可以补办 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需要两个手续。具体如下: 1、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如果当事人无法亲自去申请补办,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当事人补办结婚证所需的相关证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二、补办结婚证去哪里补办 补办结婚证的地点: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法律规定,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三、补办一本结婚证如何办理 补办一本结婚证的办理流程:1、当事人可以持户口薄、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3、提供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4、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档案进行查证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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