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宗教事务管理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对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既体现了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也体现了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是宗教工作必须贯穿始终的基本原则。 国家对待各宗教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不以行政力量发展或禁止某个宗教,任何宗教都不能超越其他宗教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地位。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待宗教的基本政策。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宗教团体具有下列职能: 1、协助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2、指导宗教教务,制定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3、从事宗教文化研究,阐释宗教教义教规,开展宗教思想建设; 4、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培养宗教教职人员,认定、管理宗教教职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和宗教团体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设立宗教院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办学章程和课程设置计划; 2、有符合培养条件的生源; 3、有必要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4、有教学任务和办学规模所必需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 5、有专职的院校负责人、合格的专职教师和内部管理组织; 6、布局合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 第三条 《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 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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