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人才租房补贴 |
释义 | 深圳人才租房补贴的相关规定如下: 1、高层次人才免租金住房标准(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人才租房补贴,不超过三年): (1)国家级领军人才不超过150平方米; (2)地方级领军人才不超过100平方米; (3)后备级人才不超过80平方米; 2、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标准(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不超过三年): (1)国家级领军人才4800元/月; (2)地方级领军人才3200元/月; (3)后备级人才2560元/月。 深圳住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有深圳居住证申请住房补贴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 2、所在部门审核确认后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 4、财务部门凭审核结果随工资按月发放,每半年复核一次。 法律依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第三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人才安居申请的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管;负责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监管;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才安居实施情况;负责提供人才租住公租房情况以及由其负责的购房优惠情况。 第四条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资金的预算和决算,报市政府批准,分别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资金下达市人事中心,将各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资金转移支付各区。市财政部门在每年3月底前,按照上年度租房补贴实际发放情况,与各区财政部门就上年度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转移资金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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