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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具体行政行为的名称
释义
    律师分析:
    1、用途不同。行政判决书是用于第一审程序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是驳回起诉用。2、包含对象不同。行政裁定书要写明被告,原告,第三人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以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行政裁定书要写明原告,被告,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基本信息。3、分类不同。行政判决书有第一审,第二审,第三审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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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0: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