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增值税税目指的是增值税税法对课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应税品目。各税目的具体征税范围,按国家税务局有关增值税税目注释的规定执行。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课征范围主要通过划分增值税税目来规定,凡列为增值税税目的大类产品均为增值税应税产品。增值税的税目主要包括: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增值税税率分类如下: 1、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1%; 3、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4、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综上所述,增值税税目按大类产品设置,并根据税收政策需要规定若干子目与细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混合销售行为依照本细则第五条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