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国人限期出境的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外国人限期出境的情形: 1、外国人在我国境内非法居留的; 2、为在签证准予停留的期限内或者居留证件的有效期内出境的; 3、未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返回中国的签证,或未向边防检查站缴销居留证件的。 一、限期出境不准入境年限是多久 限期出境不准入境年限是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二、什么情况下宣布出境入境证件作废无效 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等情形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该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证件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出境入境证件无效。 公安机关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证件予以注销或者收缴。 三、可以用于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的中国签证有几种 1、工作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2、学习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3、记者类居留证件,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4、团聚类居留证件,发给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5、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发给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三十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不得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并应当在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届满前离境。 第三十八条 年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应当随身携带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接受公安机关的查验。 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验外国人居留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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