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证据有如下几种: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正等; 2、证明当事人感情破裂的相证据。例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家庭成员,或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3、其他证据种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