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新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如下: 1、高新企业申报规定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符合相关比例,即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若小于5000万元,研发费用占比不得低于5% ;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若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那比例就不得低于4%;如果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那比例就不能低于3%; 4、在进行高新企业申报时,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法律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