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谁拿? |
释义 | 通常情况中,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了保险受益人后,发生保险事故后或者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由保险受益人领取保险金。那么,保险受益人不幸先于被保险人死亡,谁有权领取保险金将成为首要关注的问题。 事实上,因为签订保险合同时指定了保险受益人,发生保险事故后或是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这笔保险金的利益都将属于指定的受益人。 所以,如果保险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之后被保险人未更改保险受益人,或是投保人没有中途撤销保险合同的,等到被保险人死亡出现保险事故的,那么,这笔钱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支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领取保险金时将按法定继承规定: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并且保险金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 并且因为是法定继承保险金,所以受益人在申请理赔时,需要提交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比如说证明身份关系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等。 还有就是,发生法定继承情况时,如果法定继承人比较多,那么在做公证时人员不齐的话,将直接影响保险理赔的时效。并且注意的是,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 因此,如果保险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后,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人拒绝理赔的,就要注意以上的理赔时效,及时找保险人主张赔偿。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 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 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重要事实,只能在二年内以此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解除合同,超过两年的可抗辩期,这个权力即告丧失。 2、自杀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以内自杀,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如果自杀发生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之后,保险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 3、宽限期条款 对于分期交费的保单,如果投保人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能按期交费,保险公司给出一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在这段时间内保单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予负责。如超过宽限期还没交纳保费,则保单有可能失效。 4、复效条款 因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费致使保单失效后,二年之后,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经过保险公司审查同意后,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单可恢复效力。 5、不丧失价值条款 投保人在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后,保单会积存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这种准备金不因保单效力的变化而丧失其现金价值。投保人若要退保,这部分现金价值应由保险公司退还给投保人。 6、误报年龄条款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还投保人。 7、受益人条款 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可以为一人或数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在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死亡后的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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