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该项可能是因为当事人户籍所在的户口本家庭成员较多,不能在一个户口本内登记; 也可能是当事人的家庭成员不在一地居住,为了方便使用户口本而办理户口本分割的情况; 两个户口本同户主的,不会影响户口本的使用,因为户口登记可以由户主申报,也可以由当事人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