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还没离婚,我在不知道情况下同居了怎样办 |
释义 | 女方还没离婚,对方会被认定为婚内过错。还可能是重婚罪。对方老公在离婚时,按婚内过错可以主张赔偿责任。不知情没错建议你们尽快结束这段关系否则涉嫌犯罪。 重婚罪的定义 没有办离婚手续和别人同居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同居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未婚男女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共同生活,并且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同居,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同居,并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构成事实婚姻。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同居很多人称为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针对第一种同居,如果一方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针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同时,无论何种类型的同居,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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