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装修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吗? |
释义 | 1、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在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前,应当到房屋基层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办理开工审批。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工荷载的要经房管人员与装修户共同到房屋鉴定部门申办批准。 2、物业管理部门 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手续:装修队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装修公司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交纳一定的管理费及押金,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等,具体的可以跟物业管理沟通交流。 3、装修公司 如果您的房屋准备交给装修公司了,需要告知对方人口、性别、年龄,有条件的应绘制房间草图,计划好房间或区域的使用功能,标明开间进深尺寸和选用的材料、颜色等。所喜欢的装饰风格在生活上有什么特别的要求,接着腾空房屋,向施工单位提供的房间钥匙。 一、装修需要委托书还需要什么 到服务中心领取装修申请表填写,然后提供装修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房屋装修设计图、装修方案等资料给物管,由物管工程部进行技术会审,经批准后方可入场进行装修。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二、常见的装修合同纠纷有哪些 1、装修单位没有完全履行装修合同。 未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表现在:装修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的做法去装修,使用非合同规定的装饰材料,施工中无故停工,未在约定工期内完工等。 2、装修粗制滥造,施工质量低劣。 有的装修公司施工人员干活不上心,工艺不规范。表面上说得过去,但经不起验收或时间的检验,出了问题还强词夺理。尤其是“街头游击队”,质量更没有保证。 3、装修后的维修服务不完善或不履行质量承诺。 装修后应该按合同规定及时维修,但有些公司却左右推托。保修期内不保修。 4、施工中的噪声扰民。 施工中难免会发出噪音,但户主事先要与装修公司约好开工、收工时间。不要违反环保的有关规定,否则极易引发纠纷。 5、装修材料或废弃物乱堆乱放。 6、装修破坏了毗邻房屋。 7、装修破坏了房屋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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