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替票报销财务犯法吗 |
释义 | 一、替票报销财务犯法吗 涉嫌偷税漏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较大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偷税且数值在1万元以上的行为;以及依刑法第204条第2款,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又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且骗取的税款数额未超过所缴纳税款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购物小票算犯法吗 出售购物票是违法的,有可能构成贪污、侵占职务、挪用资金等职务类犯罪、逃税等涉税犯罪。《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欺诈,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纳税金额大,占纳税金额的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罚金额巨大,占纳税金额的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扣除义务人采取预付款的手段,不支付或不支付,征收税金,金额大的,按预付款规定处罚。多次实施前两种行为,未处理的,按累计金额计算。有第一种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后,应缴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5年内逃避缴纳税款受到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三、故意逃票犯法吗 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替别人还信用卡犯法吗? “养卡”行为是一种非法活动,甚至可能构成犯罪。以卡养卡的方式非常不可取。目前在持卡一族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无法做到理性消费,而因为申办条件放宽,有些持卡人甚至完全不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而只是看到眼前的利益盲目办卡,这将为以后埋下不小的隐患。以卡养卡在表面上来看似乎行的通,然而细究其风险实在不小。持卡人支付一笔手续费后,办理了按期还款,但持卡人同样要为下一次还款作准备。同时,一旦尝到甜头后又容易形成长期“养卡”还款的不良习惯,助长个人非理性透支消费,最终将造成欠款总额滚雪球般不断增长。而没有还款能力的持卡人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求助“养卡”公司,这样的做法非常不明智和有害的。“养卡”行为是一种非法活动,甚至可能构成犯罪。“以卡养卡”的持卡人只是被眼前一笔取之即来的现金流所迷惑,却忽略了随之而来的循环利息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滞纳金罚息等,因为拖欠欠款而导致成为银行信用黑名单的座上客,这样持卡人得不偿失,还面临信用危机的风险,严重的涉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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