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已婚者要注意不可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否则将构成重婚罪。这种行为侵害了合法婚姻关系无过错方的权益,破坏了婚姻关系稳定和谐,不被社会主义道德所允许。与已婚者同居应注意的问题是,同居的两人不得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否则将构成重婚罪。与已婚者同居严重侵害了合法婚姻关系无过错方的权益,是对婚姻关系稳定和谐的破坏,也是社会主义道德风所不允许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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