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婚姻登记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涉外结婚登记条件如下: 1、男女必须自愿结婚; 2、男年满22岁,女年满20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三代以内双方无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关系。涉外婚姻程序是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向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者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各填写结婚登记申请声明,婚姻登记双方必须亲自在婚姻登记申请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签字或按指印签字,婚姻登记双方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声明,当事人提交三张两寸近期照片,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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