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局管理范围包括哪些 1、交通局的职责范围,具体如下: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以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负责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违章都有哪些处罚 交通违章处罚具体如下: 1、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 5日拘留,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万元罚款;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3个月罚款3000元。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3个月暂扣,并处5 0 0元罚款。 3、超载或超员:对所有载客超过额定载客2 0%的公路客运车辆或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 0%的货运车辆处以50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