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间企业是否可以终止合同 |
释义 | 不能,劳动法中规定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的哺乳期女职工的。 一、孕妇合同没到期就不能续签吗 孕妇合同到期一般是不可以不续签的。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若职工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哪些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三、哺乳期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原则上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哺乳期内女职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除: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2、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3、已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有: (一)女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五)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六)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七)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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