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户珠海后能否办理随迁 |
释义 | 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户口在外地且未满十八周岁的小孩,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父亲或母亲落户的,可申请办理随父或随母户口迁移。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被投靠方《户口本、原《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可就地报失)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父母投靠子女入户本市户籍人员其外市户口的父母,可申请投靠子女迁移户口。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省内户口实行一站式迁移,申请人不需到申请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证,由派出所直接从系统内发送到申请人省内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原籍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核准迁出。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省内户口除外)、被投靠方《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可就地报失)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夫妻投靠入户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其市外的配偶可申请办理随夫或随妻户口迁移。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省内户口实行一站式迁移,申请人不需到申请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证,由派出所直接从系统内发送到申请人省内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原籍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核准迁出。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省内户口除外)、被投靠方《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可就地报失)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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