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洛阳公租房去户籍所在地的住建部门申请比较合适,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家庭或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住建部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登记是否符合条件申请公租房; 4、符合条件后则进行轮候。 公租房的申请材料具有包括: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4、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5、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凭证; 6、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正式房屋销售合同或其它可证明房屋权属及面积的凭证; 7、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8、有关单位在申请表内盖章确认的收入、住房证明; 9、申请家庭成员工作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或者单位的原始工资册; 10、家庭成员拥有的储蓄存款凭证; 11、家庭成员拥有的股票、基金、债券、商业保险凭证; 12、家庭成员拥有的车辆等凭证; 13、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 14、无工作单位的,提供经过年审的失业证; 15、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缴交凭证; 16、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17、城市低保、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等家庭,提供相关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