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客办理暂住证会影响房东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办理暂住证是国家法律的规定,现在暂住证改为居住证,对房东的好处大于坏处。 首先,公安局掌握了住户的真实资料,如果房客真的有不法行为,就很容易查获,减少了房东共犯嫌疑。一个房客主动要求办居住证的话,说明他还是一个守法之人,这也对房东提供了保证。虽然办理居住证对房东有些麻烦(需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等),但减少了出租风险。房东在与租客在达成租房合约时,应及时记录房客的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醒对方最好在3日之内办理好临时居住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一旦查证租客未持有临时居住证,可对房东处罚200元到500元。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办理居住证。办居住证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备案,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收入,按法律规定是要交个人所得税,这对房东而言是最大的影响其他没什么,当然,也可以要求房客来承担税金。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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