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新变化规定有限公司有哪些 |
释义 | 新《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之时,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 2、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4、其他法律规定。 一、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否合法?理由? 合法,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但可以设执行董事和监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二、新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要求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3、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多少人才会成立董事会 有限公司由三到十三个董事组成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由五至十九个董事组成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可以设立一名执行董事。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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