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从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而来? |
释义 |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条件是: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4、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同时,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等。 法律分析 1、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获得批准; 2、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规定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 5、创立大会结束后的规定期限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在媒体上公告。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发起人应当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或《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起草、制定章程草案。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须提交创立大会表决通过。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4、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 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确定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等公司的组织机构。 结语 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下,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作为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依法将净资产投入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确保了资金的合法性。制定的公司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后,成功完成了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同时,确保了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合法的公司名称的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七条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三条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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