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登记时,民政局是不会调查您学历的。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登记审查表的学历并不是主要信息,没有任何影响。 结婚登记审查表重点内容为:当事人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性别、婚姻状况等。将填好的审查表归于档案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__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__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__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__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