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上市一般不会给员工配股。但上市公司认为应当对员工进行激励的,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