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近亲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近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亲属。我国计算近亲等的办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一辈为一代,如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所谓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就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同源而出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女)、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 近亲属有以下权利责任: 1、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3、有权同意医疗风险、医疗方案; 4、购买出租房的优先权大于承租人; 5、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