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转学手续。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接收的,出具同意转入证明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同意转入证明信到转出学校换取学生档案,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同意转入证明信由转出学校存入义务教育档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